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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新投产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安全评价试点单位通过复评验收
东北区域开展新投产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安全评价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电监会《并网运行管理意见》,加强区域电力生产企业并网运行管理,促进厂网协调,保障电网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措施,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前瞻性。
东北电监局领导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并将其纳入了局年度工作重点。一季度,局安全处积极组织指导南票劣质煤热电有限公司、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公司和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并网机组安全评价的试点工作,使相关企业的自查自评工作保证了质量。五月初以来,东北电监局在完成一系列复评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同意试点单位意见,委托具有法定甲级资质的评价机构,先后于5月20日、6月2日、6月17日完成了南票劣质煤热电有限公司、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公司和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家试点单位并网运行安全评价现场复评和复评结论意见审查验收工作。通过现场复评和结论意见审查验收,三家试点单位必备条件部分,均具备并网运行安全条件;定量评价部分,均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值此,区域新投产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安全评价试点单位全部通过复评验收。
通过本次新投产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安全评价试点工作,基本理顺了并网运行安全评价的工作思路,探索出了一套满足并网运行安全要求的评价程序、方法、内容和管理模式,解决了评价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受到了试点单位的欢迎。为在东北区域全面推进并网运行安全评价工作奠定了基础。 |